主演:保罗·纽曼 / 弗雷德里克·马奇 / 理查德·布恩 / 黛安妮·赛琳托 / 卡梅隆·米切尔导演:马丁·里特语言:英语 地区: 美国 编剧:埃尔莫·伦纳德 / Harriet Frank Jr. / 欧文·拉文奇类型:剧情 / 动作 / 西部上映时间:1967-03-21别名:用户标签:美国,保罗·纽曼,西部,西部片,PaulNewman,美国电影,1960s,人性片长:111 分钟imdb编号:tt0061770约翰·罗塞尔自幼是老罗塞尔先生从战俘中带回来并抚养他长大的,但是他生性豪放不羁,又回到土[展开全部]
主演:保罗·纽曼 / 弗雷德里克·马奇 / 理查德·布恩 / 黛安妮·赛琳托 / 卡梅隆·米切尔导演:马丁·里特语言:英语 地区: 美国 编剧:埃尔莫·伦纳德 / Harriet Frank Jr. / 欧文·拉文奇类型:剧情 / 动作 / 西部上映时间:1967-03-21别名:用户标签:美国,保罗·纽曼,西部,西部片,PaulNewman,美国电影,1960s,人性片长:111 分钟imdb编号:tt0061770约翰·罗塞尔自幼是老罗塞尔先生从战俘中带回来并抚养他长大的,但是他生性豪放不羁,又回到土著人的中间,在茫茫山野间生活。直到老人去世时,留给他自己的一处房子,那里现在是一家旅馆,由能乾的杰茜经营。老人希望他回到白人中间,用英语思考问题。他却将房子变卖,杰茜只好回家。他们一行人从旅馆出发,一同乘坐马车的还有医生夫妇以及强行霸占别人位置的弗兰克。他们担心路上不安全,改走一条废弃的山路,却遭到一伙人的袭击,原来弗兰克是劫匪中的成员,目的是医生携带的不义之财。这伙人打破了他们的水袋,劫走了医生的妻子做人质。匆忙间,劫匪们遗失了钱袋,他们要用医生妻子换钱袋。胆小的医生不敢前去,一任妻子在炎炎烈日下呻吟。带领大家对付劫匪的罗塞尔冒死前往,在腹背受敌的不利情况下,只身对敌,为了营救他人与匪徒同归于尽。《野狼》下载观后评论:刚开始慢热的格局酷似关山飞渡,一幕幕群戏矛盾口角将人物性格成功铺垫,后半段注重人性牵绊和所谓的仗义,本以为故事内核与《Hud》同样表达西部没落,无论从结尾罗素与印第安人童年的合影还是其内心与医生口中的白种人,都是赤裸裸的种族深思问题。PS:"她说肮脏的印第安人吃狗肉,她饿死也不愿吃”情感層面上,或許是我看過最殘酷的西部片?尤其是候車室那一場戲當中紐曼的無動於衷讓整幕幾乎令人不忍卒睹,然而又成為他這角色的寫照。西部片當中的律法問題對於他來說無足輕重,最終回歸的是一絲人際關係的牽絆,也因此讓其中的暴力與孤寂看起來是如此的沉重,回應了六零年代許多存在主義作品氛圍。四星半 Paul一生扮演的角色大同小异 识别度巨高 蓝色的眼睛简直是为大银幕而生 他身上的魅力好像从未褪色 永远英俊潇洒帅气不羁 这部作品也不例外 医生的扮演者是老年Fredric March乃本片一大惊喜 该死的都没死 hombre被文明队友坑死了故事较慢热,若无结尾处那点睛之笔,可能就是平庸之作,纽曼就是有格调、敢挑战这复杂且受争议的角色。人性并非只有热血仗义的一面,同时也有冷漠自私的一面,高大全的英雄不能算是成功的角色,人物塑造愈是理想愈是失真,英雄主义已到黄昏的今日,此问题更值得深思。这是我最爱的西部片类型,赶路被抢...+冷硬巴不得置身事外的男主。纽曼很酷,表演也厉害,冷而饱含血性的眼神贯穿全片,为John Russell掉了滴泪,真男人。这匹野狼最终仍为了那群文明人而亡,到最后还是容不得情感的一丝发泄这是我最爱的西部片类型,赶路被抢...+冷硬巴不得置身事外的男主。纽曼很酷,表演也厉害,冷而饱含血性的眼神贯穿全片,为JohnRussell掉了滴泪,真男人。这匹野狼最终仍为了那群文明人而亡,到最后还是容不得情感的一丝发泄保罗纽曼与马丁里特继Hud之后再度携手创建争议人物。仍然是用人名作为电影名字。相对于Hud,Hombre立场更清晰,发力更猛,前者只能叫引发探讨,后者则是无情鞭挞。我大纽曼总是出演些有深度的角色,人长得帅品味还这么好。。。将原本的种族冲突融合到一人身上 角色写得太好太丰满了 典型过往角色自始至终皆或因自尊或因宿命背负着名号 野狼希望如何死去?是个他自己都没能知道答案的问题 以身份认同/剧作/人性来牵引观众才是真正的心理折磨 // +剧情发展比较慢,但你会被吸引和感动。一个看似孤傲冷漠,被人看不起的牛仔最终牺牲自己拯救了一群自私傲慢的旅客。故事渐入佳境,保罗纽曼帅到极致,象希腊雕塑般的脸怎么都看不够。非常优秀的西部片。长途马车半路遭劫,一个曾被白人抚养长大但对白人社会缺乏信任感的印第安人带领大家突围。剧情简洁,对白人社会你争我斗的人性有轻蔑之意,要么凶残,要么贪婪,普通人则普遍软弱,不够硬气。★★★☆看多了西部片,就会发现男主角大多都不是助人为乐行侠仗义的高大形象,相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居多。这片子有民族色彩在里面,所以不好评价。后半段很沉重,无非还是那句话:仗义每从屠狗辈英雄来了,又离开了。离开有两种方式。一种与这个世界上与自己相同性质的那帮人同归于尽,然后拯救世界。另一种拯救了这个世界,但不属于这个世界,最后,不得不离开这个世界。英雄有致命的弱点。很爱这个不紧不慢的节奏。这个冷漠的、不想死的酷哥,抱着枪时透出一股慵懒。感叹这个结局。虽然这里面的保罗纽曼寡言少语,说起话来很简短,但我私心觉得有几句台词有点像在撩妹,很撩啊~[收起部分]